各镇街,区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相关各部门(单位):
现将《365足彩app下载,365体育官网APP下载:2025年度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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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0日
365足彩app下载,365体育官网APP下载:2025年度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
一、共性工作
(一)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点课程。充分运用各类阵地平台,全方位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大众化传播。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对外宣传。
(二)深入开展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大力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三)深化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宣传日和主题宣传月活动。抓住青少年、网民等重点群体,用好机关、学校、社区、媒体等重要阵地,推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
(四)持续推进民法典宣传。大力弘扬平等自愿、诚实信用、权利义务一致等法治精神,组织开展民法典主题宣传月系列活动,使民法典融入日常生活、融入基层治理、融入法治实践,推动民法典在我区有效实施。
(五)持续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聚焦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广泛开展《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活动作为全年普法工作的重中之重,为各类经营主体投资兴业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六)扎实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全面深化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大力宣传我区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成果,进一步筑牢我区法治建设根基。强化“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育,有效激发村社前沿法治力量,助力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七)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结合我区特色实际,优化完善公民法治素养基准体系。聚焦领导干部、未成年人、村(社区)“两委”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重点群体,分层分类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八)多举并措落实普法责任制。压紧压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形成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全民法治宣传教育大格局。
(九)加强新媒体运用提升普法实效。充分调动各地各部门网络普法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普法合力。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网络法治实践相结合,实现网民法治意识与治理思路同频共振,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十)落实落深落细学法用法制度。各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年度学法不少于2次。做好本单位领导干部学法、年度法律知识考试以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工作,组织好本单位公务员学法用法学习和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工作。
二、区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成员单位个性工作
(一)区委组织部
1.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课程进党校、进课堂,着力提升领导干部依法执政、防范风险、服务现代化建设的能力水平。
2.会同区司法局等相关职能部门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依法行政、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行政复议与应诉等专题培训班。
3.在浙江领导干部网络学院绍兴分院上线法律知识学习专题,加强对全区领导干部的法治宣传教育。
4.加强领导干部法治宣传教育,会同区司法局做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全区公务员年度法律知识考试。
(二)区委宣传部
1.依托农村文化礼堂、社区文化家园等基层阵地开展各类法律法规的宣讲普及工作。
2.依托电子大屏、天桥横幅等户外宣传阵地做好法治文化宣推工作。
3.在国家宪法日、全民国防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等重大节日或重要时间节点做好线上线下普法宣传。
(三)区委统战部
1.开展《宗教事务条例》《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2.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3.开展《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四)区委政法委
1.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政法干部政治轮训的重要内容,持续深入开展《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绍兴市“枫桥经验”传承发展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贯彻落实。
2.组织开展“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送法到基层活动”,深化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
3.充分利用公众号,开展以案说法、图文结合等多形式的普法宣传。
(五)区直机关工委
1.落实中心组学习巡听旁听制度,推动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2.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利用周一夜学、机关党建网、机关党建微信号等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宣传。
3.指导和督促区级部门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员干部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六)区人大常委会法制(监察和司法)工委
1.做好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政府部门依法履职情况评议的组织实施,将法治宣传教育开展情况作为重要监督内容,纳入法治政府建设监督,切实推动政府依法行政,落实法治宣传工作。
2.做好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监察机关专项工作报告的组织实施,在监督过程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3.深入开展法官落实司法责任制为重点的履职评议,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
4.组织开展《绍兴市“枫桥经验”传承发展条例》执法检查和全区“枫桥式派出所”建设专题调研,结合监督调研做好地方性法规宣传执行工作。
(七)区政协社法民宗委
1.联合区检察院开展相关法治活动,有效推进“公益越监督”机制发挥作用,凝聚协同监督合力。
2.联合区法院和区检察院,组织政协委员参加区“两院”的“公众开放日”等活动。
3.深入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向各界群众宣传和解读法律,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
4.就法治建设等工作组织视察调研,并开展相关法治宣传。
(八)区经信局
1.着重抓好《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浙江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绍兴黄酒保护和发展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贯彻落实,大力宣传平等保护、公平竞争的理念精神。
2.结合“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活动,深入园区、企业开展法律、政策的宣传、服务、培训等活动。
3.利用各类自有普法平台进行普法宣传,提升企业经营人员和企业员工遵守经信领域法律法规、依法经营的法治意识。
(九)区教体局
1.持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学校、进课堂。
2.开展师德师风专题教育,以教育家精神为引领,开展暑期师德教育和法治宣传教育,提升教师法治素养。
3.积极开展教师法治培训,把法治教育作为教师专业发展必修模块,纳入全区2025年度教师研训工作计划。全区中小学教师每年法治教育不少于4学分。
4.以宪法教育为核心,持续开展全区中小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用好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等载体,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提升青少年学生法治素养。
5.发挥法治副校长在校园法治教育中的作用,广泛宣传与未成年人成长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青少年学生法治意识。
6.结合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平台以及教育系统宣传窗口,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的学习宣传工作。
7.利用全民健身日、全民健身周等时间节点,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社会普法活动。
8.深入贯彻依法治彩理念,广泛宣传《彩票管理条例》。
9.利用微信公众号、场馆大屏等,开展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宣传。
(十)区公安分局
1.建设区级“群蓝星”少年警校越城分警校,拓展全区各类爱国主义教育、普法教育基地成为少年警校实践教学点,形成覆盖全区的“1+5”少年警校基地网络和专业化的运行、管理、教学、保障体系,努力打造成为一所集爱国主义教育、法治教育、犯罪预防教育、生命安全教育和警察精神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公办(公益)研学学校。
2.推进全民禁毒宣传教育。围绕重要节点,组织全民禁毒宣传月等活动,突出滥用涉及麻精药品等成瘾性物质的危害性宣传。加强禁毒教育阵地建设,鲜活陈列内容,更新设备设施,让广大群众特别是青少年群体接受综合性、沉浸式宣传教育。紧扣青少年重点群体,以“防范青少年药物滥用”为主题,部署开展在校学生秋季开学“五个一”专题教育,并积极组织全区中小学校参加全国青少年禁毒知识竞赛。
3.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施行九周年、《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施行六周年为契机,开展反恐怖主义法律法规普法教育,进一步树牢“全民反恐、共创平安”的理念;同时组织各地集中做好5月份反恐怖宣传教育主题月活动,积极推进反恐怖宣传教育“五进”活动。
4.依托绍兴金融反诈教育基地、越秀外国语学院反诈宣传工作站、金帝银泰城反诈商圈等首批省级“反诈宣传角”,围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联合惩戒办法》等法律法规,开展多形式、高覆盖的反诈防骗教育宣传。
5.围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通过新媒体平台发布、张贴海报等线上线下宣传方式,结合案例解读未实名登记、超高飞行等违规飞行处罚措施,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合法飞行。
6.依托窗口阵地,开展中国公民出国境政策宣讲、境外风险安全提示、出境反赌反诈、文明旅游宣传教育。围绕在越常住外国人群体,深入高校、涉外单位、涉外场所,利用集中宣介、上门走访、窗口提醒等方式,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等涉外法律法规宣传。
(十一)区民政局
1.持续深入开展社会组织领域法治宣传。宣传《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办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提高相关人群对社会组织管理法律法规的知晓度。
2.将婚姻登记机关建设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普法宣传的主阵地,深入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借助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突出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宣传引导婚姻登记当事人树立健康的家庭责任。
3.结合“六一”国际儿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浙江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的宣传活动。
4.开展2025年“中华慈善日”主题宣传活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社会救助政策等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慈善文化。
(十二)区司法局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切实贯彻到全民普法工作全过程。
2.督促普法责任制落实,部署落实“宪法与浙江”宣传月、“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民法典宣传月等主题普法活动,组织开展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宣贯。
3.高质量开展全区“八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启动“九五”普法规划研究起草工作。
4.擦亮“法润‘绍’年”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品牌,持续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宣传教育专项行动。
5.做好本系统涉立法、行政执法、行政复议、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
6.创新普法方式和内容,完善“古越普法”公众号,鼓励“越城普法”抖音号普法短剧创作,提高普法产品供给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十三)区财政局
1.将区两会作为财政普法大平台,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通俗易懂的方式解读预算报告,方便人大代表审议和社会公众监督。
2.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宣传,根据省厅统一安排,参加会计法颁布实施40周年全省知识竞赛。
3.大力开展宪法系列宣传,结合“12·4”宪法宣传日、宪法宣传周,努力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主题学习。
4.开展新法新规等普法宣传,组织法治讲座、法治培训班,编印《新法速递》,开展以案释法,拓展财政干部学法渠道,丰富学法资源。
(十四)区人力社保局
1.深化开展“开工第一课”法治宣传活动,聚焦中小微企业和建筑施工项目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不知道、不了解、不掌握”等难点痛点问题,创新“宣传+服务”模式,为广大企业和劳动者提供用工管理和权益保障方面服务。
2.开展就业创业法治宣传活动,通过微信公众号、今日越城客户端等平台宣传贯彻《浙江省就业促进条例》。
3.开展“社保服务进万家”法治宣传活动。线上通过人社微信公众号宣传社保法律、社保政策。线下加强窗口咨询服务和组织“社保课堂进基层”等活动。
(十五)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1.针对性开展自然资源领域新法宣传。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古树名木保护条例》《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广泛法治宣传。
2.持续推进重点领域“以案治本”专项行动,结合自然资源领域行政复议诉讼重点领域重点工作环节,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规范自然资源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合理界定公开范围,加强和申请人的沟通,依法引导申请人准确合理表达诉求,提高工作质效。
3.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结合“6·25”全国土地日、“8·29”全国测绘法宣传日、世界湿地日等特殊节点,组织策划相关宣传活动。
4.提升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定期组织法律知识轮训、法治研讨、败诉案例分析、复议应诉能力专题培训、以案释法庭审旁听等活动,提升执法人员依法办事能力。
(十六)区生态环境分局
1.建立实施局机关学法用法新机制,重构学法用法模式,通过领导领学、中层带学、全员学习宣传新颁布新修订的生态环境法律法规,重点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
2.加强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发布和解读,发挥以案释法的警示、指导和规范作用。
3.组织开展新任职公职人员集体宪法宣誓。
4.开展全区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岗位培训,持续提升执法人员法治素养。
5.结合“六五”环境日主题宣传活动,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十七)区建设局
1.开展《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宣传,提高房屋所有权人安全责任意识,进一步明确承担责任。
2.根据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目标,做好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增强建筑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和公众的安全防范意识,进一步提升全民安全素养。
(十八)区交通运输局
1.组建法治宣讲队伍,创“说理式”执法普法范本,成为交通执法领域的普法“宝典”。打造“枫桥式”基层站所普法品牌。突出基层站所宣传阵地功能,挖掘一批运用“枫桥经验”开展普法典型人物、案例。
2.开展交通运输行业监管普法活动。聚焦监管执法、事故预防和安全法规知识等内容开展“安全生产月”普法宣传活动;以水上交通安全教育为抓手,开展“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普及水上交通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聚焦行业重点领域、重点环节,以宣传国家、省和交通信用体系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为重点,开展“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
3.开展网约车驾驶员法治素养提升活动。总结提炼网约车驾驶员日常工作生活中应知应会的法律常识、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为网约车驾驶员提供“一揽子”自主学习法律知识的简明大纲,促进网约车驾驶员尊法赋能、学法护航、守法致远。
4.开展“法治护航强国路”系列普法宣传活动。以《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浙江省公路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为重点,以“5·26爱路日”为载体,开展“路政宣传月”普法宣传活动。
5.推进“法治扎根工地”普法品牌建设。以交通工地为主阵地,加强《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规宣传,培树“法治扎根工地”普法基地和普法宣讲员,提升从业人员法治素养。
(十九)区农水局
1.深入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重点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浙江省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浙江省“千万工程”条例》等新修订涉农法律法规的宣贯工作。
2.大力推进普法融合。及时总结提炼普法宣传的经验做法、工作成效,关注重要时点,挖掘典型案例,积极创新普法形式,将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融合,为建设法治乡村营造良好环境。
3.落实本单位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制定学法清单,有针对性地加强与履职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保证法治培训课时数量和培训质量。
4.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节点,组织开展水利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工作氛围。
5.以《节约用水条例》等法律法规为重点,加强节约用水宣传教育,促进全社会节约用水。
6.围绕水资源管理和饮用水水源保护,重点抓好《浙江省水资源条例》《绍兴市水资源保护条例》法律法规宣贯工作,保障群众饮水安全。
(二十)区文广旅游局
1.持续开展文旅法律法规宣传,做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浙江省旅游条例》《绍兴市越剧保护传承发展条例》等的宣贯解读工作。
2.开展文化市场现场普法宣传活动,落实“以案释法”宣贯工作,规范文化旅游经营行为,教育引导消费者依法维权。
3.结合“3·18”文化市场法制宣传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19”中国旅游日、“6·14”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线上线下同步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
4.鼓励开展法治主题文艺作品创演,将宪法、民法典等法律知识融入其中,用通俗易懂的形式和语言,提升群众的法治获得感,让法治精神深入人心。
(二十一)区卫生健康局
1.深入推进《绍兴市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贯彻实施。
2.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浙江省中医药条例》等,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提升卫生健康领域依法治理水平。
3.强化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法治建设,不断提升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依法决策、依法治理、依法运行的能力和水平。
4.结合职业病防治宣传周、“5·12”护士节、“8·19”医师节、“12·4”国家宪法日等关键时间节点,做好面向社会服务对象的普法宣传工作。
(二十二)区市场监管局
1.结合市场监管实际,制发《2025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和《2025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细化具体举措,明确普法宣传的重点内容和抓手载体,推进普法工作提质增效。
2.持续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办法》等相关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
3.充分发挥市场监管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功能,面向市场监管干部,面向经营主体,面向消费者等社会大众,提供“点单式”“定制式”专题宣讲说法活动。
(二十三)区综合执法局
1.普法宣传进企业,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宣传。
2.普法宣传进社区、进校园,围绕《浙江省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等,宣传普及垃圾分类知识,树立绿色环保意识。
3.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普法宣传活动,向市民宣传《绍兴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等综合执法领域法律知识。
(二十四)区法院
1.聚焦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当事人“一件事”改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论提出20周年等重点工作,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周、环境保护日、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宣传,全面展现护航高质量发展的法院担当。
2.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围绕“司法民情日记”主题,借助共享法庭、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展“线上+线下”法治宣传教育,真正让人民群众司法呼声有着落、有回应。
3.聚焦司法为民,推出“定分止争”“诚信群像”等专题宣传栏目,生动记录守护民生福祉的暖心故事。用“听得懂”的案例阐释“听得进”的法理,采用漫画、视频等形式开展以案说法,推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二十五)区检察院
1.持续优化对企法治服务,进一步搭建检企线上线下沟通桥梁,围绕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法律风险防范等主题开展送法进企,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2.聚焦“四大检察”领域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典型案事例,宣传报道检察机关心系群众冷暖、回应民生所盼的履职实践,彰显检察机关司法为民理念。
3.推进“稽山鉴水·公益检察”品牌建设,依托“公益越监督”、“益心为公”云平台等载体平台和工作机制,凝聚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工作合力,释放绍兴公益诉讼检察品牌效应。
4.深化“浙里花开·朝花”区域未检品牌打造,通过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主题开放日、法治进校园、联合帮教等载体活动,进一步提升未成年人法治素养,助力构建未成年人“六大保护”体系。
(二十六)区总工会
1.持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浙江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2.加强工会法治阵地建设,依托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越城工会”微信公众号等阵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
3.持续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公益法律服务行动,为新就业形态提供普法、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各类服务。
(二十七)团区委
1.开展青少年生命健康教育专项行动。通过讲座、宣讲、班(团)队课、实践等形式,着眼于不同年龄段青少年的学习能力、心理特征、实践水平,充分开展心理健康、安全、环境、法治教育等活动。
2.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专项行动。结合青少年自护教育、“开学第一课”、“三禁三防三自”等活动载体,探索推进公安民警、检察官、法官、律师等专业人才微宣讲,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切实提高防电信网络诈骗、防性侵、防校园欺凌等意识。
3.深化12355青少年服务平台工作。依托12355青少年服务平台,为青少年和家长提供法律咨询、心理疏导等常态化服务,同时不断加强热线队伍建设和技术支撑。
(二十八)区妇联
1.深化“建设法治绍兴·巾帼在行动”活动,开展“三八”维权周、“巾帼普法乡村行”、“越地女儿”法助等活动,通过举办法治集区、开展专题讲座、推出“越地女儿微普法”微信专栏等形式,常态化开展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解读,提高妇女儿童法治意识和维权能力。
2.积极做好全市征集发布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和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十大案例的选送工作,集中展示我区在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和婚姻家庭纠纷调解领域的生动实践,推动全社会尊重关爱妇女儿童、维护婚姻家庭和睦。
3.全域推进“1+6”区级12338妇联维权服务中心建设,提供维权热线、信访接待、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法治宣传教育等“1+N”综合服务,着重打造疗愈式12338维权热线。
三、其他单位个性工作
(一)区委改革办
1.利用周一夜学等方式,及时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新论述新指示。
2.进一步做好《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学习宣传工作。
3.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平台媒介,广泛开展营商环境优化提升系列宣传。
(二)区网信办
1.组织参加全省网络综合和执法工作培训班。
2.配合市委网信办全面打造以“1963法润”网络直播普法平台为先导的网络普法传播矩阵。
3.举办2025年全区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网信领域法律法规宣传。
(三)区委党校
1.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点课程,健全完善法治教育课程体系,积极赋能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提升。
2.积极发挥理论支撑作用,加大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党章党规等的专业研究与理论阐释。
(四)区融媒体中心
1.全媒体协同做好公益普法工作,常态化报道法治越城典型案例,积极向上级媒体推介。
2.发挥媒体融合优势,推出各具特色的法治新闻作品,加大新媒体平台传播力度,加强法治宣传,普及法治知识。
3.做好“12·4”国家宪法日和主题宣传月活动宣传,大力弘扬宪法精神,营造良好法治文化环境。
(五)区档案馆
1.配合区档案局开展“一随机、两公开”行政执法检查,统筹推动立档单位的档案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建设;
2.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把“两个服务”融入稳步推进档案开放鉴定工作全过程;
3.发挥法治引领和规范作用,将档案法规纳入培训内容,增强档案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六)区发改局(区国动办)
1.加强投资管理、粮食安全、价格管理、信用建设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解读。
2.加强法治文化建设,通过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周一夜学等形式,常态化开展法律法规学习。
3.参加上级组织的粮食物资系统行政执法等专题培训,提升粮食物资系统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
4.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人民防空防护设备管理办法》宣贯工作,加强系统干部和社会公众对相关法律的知悉程度。
5.利用“5·12”防灾减灾日、“9·18”防空警报试鸣日等时间节点,大力向社会宣传国防动员和人民防空相关政策法规知识。
6.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等执法监管活动,面向重点普法对象开展人防法治宣传教育。
(七)区科技局
1.举办全区科技活动周,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浙江省科普条例》等,营造全社会支持创新、崇尚创新、投身创新的良好氛围。
2.在2025年全省地震科普讲解大赛举办期间开展《浙江省防震减灾条例》普法宣传。在“全国防灾减灾日”、“5·30”全国科技工作者日等重要节日的科普活动中融入防震减灾普法内容。
3.面向科技创新主体和科技工作者,组织开展科技法规、科技创新政策宣贯,共建研究院、实验室开放、走访慰问等惠企惠民活动。
(八)区商务局
1.持续开展“浙”里有“援”外经贸法律服务月活动,为企业提供国际贸易摩擦应对、国际经贸规则等外贸法律建议和指导。
2.开展涉外商事法律服务季活动,围绕贸易促进、投资服务、企业赋能、人才培育四大重点领域,开展专题讲座、人才培训、走访调研等系列活动。
3.推进涉外商事纠纷化解多元化,设立涉外商事纠纷调解“共享法庭”,强化诉调对接,帮助更多企业利用调解手段解决国际商事纠纷。
(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1.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继续深入学习宣传退役军人事务领域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持续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学习宣传,常态化开展“送法律进军营”等主题普法宣传活动。
2.结合新修订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退役军人安置条例》等,开展全系统学习宣传工作。
3.充分发挥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阵地堡垒作用,普及法律知识,积极打造退役军人学法前沿阵地,推进退役军人法治观念入脑入心。
4.结合烈士纪念日等特定时间节点,依托各级烈士纪念设施,做好《烈士褒扬条例》宣传贯彻活动。
5.持续开展以案释法和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归集整理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有关法条,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6.继续深化退役军人事务领域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和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7.持续推进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依托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法律援助工作站”、“双拥共享法庭”等开展法律课堂和普法宣传活动。
(十)区应急管理局
1.上好“开工第一课”,持续开展“百场应急科普下基层”“企业员工安全大培训”“百场安全培训进企业”等专项活动。
2.组织社会化服务机构培训与测验,全面宣贯《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浙江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
3.充分结合安全生产月、“5·12”防灾减灾日等重点节点,广泛宣传安全法规、防灾避险、自救逃生知识。
(十一)区审计局
1.持续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浙江省审计条例》《党政主要领导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学习宣传贯彻,结合审计项目实施持续加强教育培训、指导宣贯,推动提升审计项目质效。
2.持续深化《绍兴市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的宣传贯彻,加强对内部审计的监督指导,进一步强化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协同。
3.持续推进审计普法与审计执法有机融合,结合具体审计项目实施组织开展普法工作,利用审计进点会、结果反馈会,审计发现问题及督促审计整改等环节,向被审计单位宣讲相关法律法规,将普法贯穿于审计项目实施全过程。
(十二)区统计局
1.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将法治宣传融入统计执法全过程,利用执法检查核查等深入企业宣传新修改统计法。
2.在统计局系统初任干部培训、晋升培训、统计人员培训、各专业年报培训及业务培训等培训中宣讲统计法律法规知识。
3.结合“9·20”中国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集中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依法统计良好社会氛围。
4.巩固统计法进党校的成果,将统计普法教育作为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加强对“关键少数”统计普法宣传。
(十三)区医保分局
1.组织开展“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强化医保部门、定点医药机构、医药企业和参保单位(人员)法治意识,营造全社会自觉维护医保基金安全良好氛围。
2.大力宣传《浙江省医疗保障条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3.依托周一夜学、微信公众号、网站等载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强法治医保建设。
(十四)区红十字会
1.结合世界红十字日、世界急救日、全国防灾减灾日等,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等学习宣传,普及救护培训和防灾减灾知识。
2.依托新媒体平台开展《绍兴市无偿救护行为认定和人员奖励保障工作办法(试行)》《绍兴市无偿救护认定奖励保障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法治宣传。
3.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法治宣传教育,发动基层红十字组织、会员和志愿者,多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十五)区税务局
1.积极开展第34个税收宣传月活动,探索优化税收普法宣传理念、创新宣传方式,借助各类宣传载体,切实增强税收普法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提升税费政策宣传的通俗性和实效性。
2.充分发挥“禹越·税律说”品牌示范效应,组织税务公职律师团队联合基层业务骨干力量,依托“税律说法”讲堂等活动载体,深入开展税费法治宣传“六进”活动,针对性加强税费政策的宣传解读和纳税申报的精准辅导,引导企业合法经营,进一步释放税务部门依法治税的信号。
3.依托税收普法教育基地,以贴近生活、易于理解的方式,开展有针对性的税收普法活动,进一步增强公众的税收法治意识,为厚植依法纳税、合法经营的税收营商环境营造良好氛围。
(十六)区气象局
1.充分发挥新媒体端口作用,重点在世界气象日、全国防灾减灾日、全国科普日等主题日和纪念日期间开展气象法治宣传。
2.充分发挥气象博物馆、气象科普馆等阵地宣传作用,将法治元素融入其中,推进气象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形成“科普+普法”的“双普”模式。
(十七)区机关事务中心
1.结合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1+X”督查等活动,宣传普及机关事务法律法规,提升依法保障能力。
2.开展浙江省“公务餐”实施办法的培训,不断规范公务用餐管理。
3.加强《浙江省机关运行保障工作条例》宣传贯彻,提升机关运行保障工作,促进机关高效有序运行。
(十八)区文旅集团
1.依托集团下属各景区丰富的廉政教育资源,面向党员干部群体,组织开展廉政文化以及廉政法治教育等活动。
2.充分利用集团下属景区LED大屏、宣传展板、电子导览等丰富的媒介平台,滚动播放防范电信诈骗、安全生产教育、消防安全常识等法治宣传内容,建立常态化普法宣传机制。
3.加强职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等法律法规培训。
(十九)区城发集团
1.结合“城发学堂”开展民法典、低空经济、环保等方面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教育专题培训。
2.为集团下属各单位工程建设、投资融资、股权处置、企业划转、资产租赁、房产开发等工作提供法律事务服务,建设法治国企。
3.推进普法与外部审计、内部监督有机融合,结合发现的问题向被审计单位现场普及相关法规,将普法贯穿于集团综合监督全过程。
(二十)区消防救援大队
1.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
2.开展消防产品宣传日活动,现场宣传消防相关法律法规,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
3.组织开展法治讲座、法治培训等活动,提升消防救援人员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