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起步之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是越城率先走出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区域发展之路的关键一年,也是塔山街道全面开启现代化新征程、唱响唱好“古城计”的重要一年。2021年街道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全会精神,围绕建设“重要窗口”,对标越城争当“四个率先”先行区、打造全市首位度中心城区的总体要求,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和高质量发展理念,以“宜业宜居宜游”品质古城区建设为目标,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为越城率先走出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的区域发展之路贡献新的塔山力量。
2021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8%;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5%;限上批发业销售额增长10%,限上零售业销售额增长10%,限上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增长10%;限上营利性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长10%;自营出口增长12%;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7.5%、8%。
(一)坚持疫情防控,筑牢全域“安全网”。坚决贯彻落实好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部署,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严格执行“源头查控+硬核隔离+精密智控”机制,构建精密智控常态化防控体系。落实境外和重点地区来绍人员闭环管理服务的各项机制,持续加强信息掌控、人员转运、疫情处置等工作;继续落实村社、小区出入口车辆和人员询问、验码、测温等措施,牢牢守住各类“小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努力实现“两手硬、两战赢”。
(二)坚持经济提速,深化发展“升级版”。树立“项目为王”理念,主动出击,积极招引总部企业、龙头企业等税源企业,研究消费新热点,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利用未蓝、兴虹文创园等平台的集聚带动作用。持续推进鲁迅故里高品质步行街建设,进一步推进街区空间整理、业态优化和智慧化水平升级,全力打造文商旅融合和夜间经济发展的“绍兴样板”。配合做好柴场弄风越里项目建设,积极培育大小咸亨、银泰城等重点企业新的经济增长点。盘活现有资产,以网格化全覆盖形式挖掘个人出租房税收潜力。
(三)坚持改革推进,增强转型“驱动力”。以辖区市老年大学为平台,打造街道全省平安学校建设示范先行点。总结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四个平台+全科网格”的运行体系,推进街道矛调中心规范化运行,继续深化“1+X”信访代办体系和网格化管理机制。以无信访积案街道创建为目标,确保市区两级重点督查件化解率全区前列。抓好重大节会、重要时段和敏感时期的信访维稳工作,高度重视房屋征收时期等情况引起的各类不稳定因素。开展辖区文保单位消防安全标准管理系统试点建设,提高文保单位整体智控水平。加大对安全生产、消防工作、食药安全的检查、整改和处置力度,确保各类事故起数较去年有所下降。
(四)坚持环境提升,打造辖区“风景线”。以做好“三件小事”为着力点,紧盯古城更新,有序推进鲁迅故里拓展项目房屋征收,加快推进塔山村竹木市场安置房建设。以鲁迅故里拓展项目、青藤书屋综合保护项目工程等为契机,开展水沟营等区域古城基础设施微改造项目,对市场、文商旅融合项目周边的市容秩序、配套基础设施进行提升改造。以人民路为试点推进“多杆合一”,高效利用城市有限空间资源,保护城市景观及环境,打造新型城市形态范本。持续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民生工程,及时启动19个小区近40万平方的改造任务。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为契机,深化省级高标准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和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建设。持续做好“污水零直排”创建后半篇文章,巩固省级创建成果。
(五)坚持成果共享,提高居民“普惠度”。以老旧小区改造和《绍兴市物业管理条例》出台为契机,研究创新老旧小区改造后的物业管理机制,提升小区物业管理水平。积极利用燕甸园小区现有加装电梯示范效应,探索小区整体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加装。探索养老迭代管理模式,确保社保医保、社会救助、优抚政策等兜底保障落实到位。合理利用辖区单位资源积极培育城市书房。做深做透“塔山·文汇园”品牌和365公益课堂。通过街道居家养老中心五星级评定考核。做强街道残疾人之家品牌,提升助残服务能力。贯彻落实“健康越城”要求,进一步深化“健康街道”建设。完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造升级。推进全民健身活动开展和体育场地进公园、进社区等设施建设。
(六)坚持能力为先,提升干部“战斗力”。要科学决策,依法行政。把十九大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准确地贯彻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切实把“学懂弄通做实”要求落到实处,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的运行机制,把办事处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框架。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扎扎实实抓好各项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各项任务目标。大兴学习之风,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坚持说实话、谋实事、出实招、求实效,把雷厉风行和久久为功有机结合起来,以钉钉子精神做实做细做好各项工作。开设网上办事综合服务窗口,真正实现便民利民。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区相关规定,对照《条例》、《准则》等,严控“三公经费”,规范资金使用,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